浙江、寧夏、吉林等省份大批項目也來了!國務院批復20多省《國土空間規劃》(下)
國務院關于《浙江省國土空間規劃
(2021—2035年)》的批復
國函〔2023〕150號
浙江省人民政府、自然資源部:
你們關于報請批準《浙江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的請示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自然資源部審查通過的《浙江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是浙江省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請認真組織實施。浙江省是長江經濟帶發展、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戰略的交匯區,是中國式現代化的先行者。《規劃》實施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統籌發展和安全,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加快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努力將浙江打造成為新時代全面展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重要窗口。
二、筑牢安全發展的空間基礎。到2035年,浙江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876.00萬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于1652.00萬畝;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低于3.67萬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低于1.46萬平方千米;城鎮開發邊界擴展倍數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鎮建設用地規模的1.3倍以內;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建設用地使用面積下降不少于40%;用水總量不超過國家下達指標,其中2025年不超過186.8億立方米。明確自然災害風險重點防控區域,劃定洪澇等風險控制線,落實戰略性礦產資源、歷史文化保護等安全保障空間,全面錨固高質量發展的空間底線。
三、構建支撐新發展格局的國土空間體系。深入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區域重大戰略、主體功能區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鄉村振興戰略,促進形成主體功能明顯、優勢互補、高質量發展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深度融入長江經濟帶發展、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戰略,共同將長三角打造成為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引領區和改革開放新高地,加強與京津冀協同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協調布局,加快海洋強省建設,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推進更高起點更高層次對外開放。
四、系統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發揮區域比較優勢,優化主體功能定位,細化主體功能區劃分,完善差別化支持政策。集中保護和建設杭嘉湖平原等糧食主產區,在高度城鎮化地區大力發展現代都市農業,完善浙西南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布局,強化浙東沿海、舟山群島等特色漁業建設,形成綠色多元的特色農產品生產空間。系統推進環太湖流域、杭州灣、舟山群島等生態保護修復,嚴格實施錢塘江、甌江等重要水域岸線空間保護,加強水資源戰略儲備。推進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建設,以杭州、寧波都市圈為重點,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為支撐,構建多中心、網絡化、集約型、開放式、綠色化的區域一體空間布局,持續深化“千村示范、萬村整治”工程,打造城鄉生活圈,均衡布局公共服務設施,體現江南魚米之鄉、山水浙江的風采特色,打造中國式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浙江樣板。布局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發展空間,抓住產業數字化、數字產業化賦予的機遇,構建現代化經濟體系,將寧波舟山港努力打造為世界一流強港。完善城市和區域災害風險防控設施布局,合理布局應急保障設施,健全綜合防災減災安全保障體系。統籌傳統和新型基礎設施空間布局,構建現代化基礎設施網絡。強化文化遺產與自然遺產整體保護和系統活化利用,健全文化遺產與自然遺產空間保護機制,加強杭州西湖文化景觀、大運河、良渚古城遺址等世界遺產保護,構建文化資源、自然資源、景觀資源整體保護的空間體系,把生態效益更好轉化為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推進浙江生態文明建設邁上新臺階,彰顯詩畫浙江的獨特魅力。
五、維護規劃嚴肅性權威性。《規劃》是對浙江省國土空間作出的全局安排,是省域國土空間保護、開發、利用、修復的政策和總綱,必須嚴格執行,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違規變更。按照定期體檢和五年一評估的要求,健全各級各類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預警機制,將規劃評估結果作為規劃實施監督考核的重要依據。建立健全規劃監督、執法、問責聯動機制,實施規劃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做好規劃實施保障。浙江省人民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健全工作機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規劃》印發和公開,強化社會監督。組織完成地方各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詳細規劃、相關專項規劃編制工作,加快形成統一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統籌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強化對水利、交通、能源、農業、信息、市政等基礎設施以及公共服務設施、軍事設施、生態環境保護、文物保護、林業草原等專項規劃的指導約束,在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上協調解決矛盾問題,合理優化空間布局。建立健全省市縣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制度,發揮對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實施管理的統籌協調作用。按照“統一底圖、統一標準、統一規劃、統一平臺”的要求,完善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系統和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建設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網絡,提高空間治理數字化水平。自然資源部要會同有關方面根據職責分工,密切協調配合,加強指導、監督和評估,確保實現《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和任務。各有關部門要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多規合一”改革的決策部署,不在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之外另設其他空間規劃。《規劃》實施中的重大事項要及時請示報告。
國務院
國務院關于《吉林省國土空間規劃
(2021—2035年)》的批復
國函〔2023〕147號
吉林省人民政府、自然資源部:
你們關于報請批準《吉林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的請示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自然資源部審查通過的《吉林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是吉林省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請認真組織實施。吉林省位于東北亞地理中心,是我國面向東北亞開放的重要地區,是國家重要的商品糧基地和老工業基地。《規劃》實施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統籌發展和安全,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加快推動新時代吉林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
二、筑牢安全發展的空間基礎。到2035年,吉林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0944萬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于8201萬畝;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低于5.36萬平方千米;城鎮開發邊界擴展倍數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鎮建設用地規模的1.3倍以內;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建設用地使用面積下降不少于40%;用水總量不超過國家下達指標,其中2025年不超過137.3億立方米。明確自然災害風險重點防控區域,劃定洪澇、地震等風險控制線,落實戰略性礦產資源、歷史文化保護等安全保障空間,全面錨固高質量發展的空間底線。
三、構建支撐新發展格局的國土空間體系。深入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區域重大戰略、主體功能區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鄉村振興戰略,促進形成主體功能明顯、優勢互補、高質量發展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加強哈長城市群與遼中南、山東半島城市群協調聯動,推進與京津冀協同發展等重大區域發展戰略對接合作,積極參與中蒙俄經濟走廊建設,打造好我國向北開放的重要窗口和東北亞地區合作中心樞紐,推動東北全面振興取得新突破。
四、系統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發揮區域比較優勢,優化主體功能定位,細化主體功能區劃分,完善差別化支持政策。把保障糧食安全放在突出位置,推進國家糧食安全產業帶建設,認真總結和推廣梨樹模式,采取有效措施切實把黑土地這個“耕地中的大熊貓”保護好、利用好,實施鹽堿地綜合利用和耕地后備資源開發,打造“黑土糧倉”,走出一條集約、高效、安全、持續的現代農業發展道路。鞏固吉林東部森林生態安全屏障、西部防風固沙生態安全屏障,提升松花江、東遼河、鴨綠江、圖們江等江河源頭水源涵養功能,加強東北虎豹棲息地、長白山、查干湖流域以及重要濕地、流域等生態保護修復。嚴格河湖水域空間管控,劃定一批地表水戰略水源地,實施水資源戰略儲備,加強地下水超采治理,實現地下水采補平衡。推進哈長城市群一體化發展,建設長春都市圈,加快培育新興產業,推進創新驅動發展和產業優化升級,形成多點支撐、多業并舉、多元發展的產業發展格局,激發老工業基地活力。完善城鄉生活圈,推動城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一體化,持續優化城鄉生產、生活、生態功能布局和空間結構,分區分類優化鄉村空間布局,推進城鄉融合和區域協調發展。推動布局緊急醫學救援基地,優化防災減災救災設施區域布局,提高國土空間安全韌性。統籌傳統和新型基礎設施空間布局,構建現代化基礎設施網絡。健全文化遺產與自然遺產空間保護機制,強化整體保護和系統活化利用,發揮好冰雪、森林、邊境、民俗等自然人文資源優勢,加強夫余、高句麗、渤海古國、遼金等歷史文化遺產和紅色文化遺產保護,構建文化資源、自然資源、景觀資源整體保護的空間體系。
五、維護規劃嚴肅性權威性。《規劃》是對吉林省國土空間作出的全局安排,是省域國土空間保護、開發、利用、修復的政策和總綱,必須嚴格執行,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違規變更。按照定期體檢和五年一評估的要求,健全各級各類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預警機制,將規劃評估結果作為規劃實施監督考核的重要依據。建立健全規劃監督、執法、問責聯動機制,實施規劃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做好規劃實施保障。吉林省人民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健全工作機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規劃》印發和公開,強化社會監督。組織完成地方各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詳細規劃、相關專項規劃編制工作,加快形成統一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統籌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強化對水利、交通、能源、農業、信息、市政等基礎設施以及公共服務設施、軍事設施、生態環境保護、文物保護、林業草原等專項規劃的指導約束,在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上協調解決矛盾問題,合理優化空間布局。建立健全省市縣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制度,發揮對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實施管理的統籌協調作用。按照“統一底圖、統一標準、統一規劃、統一平臺”的要求,完善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系統和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建設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網絡,提高空間治理數字化水平。自然資源部要會同有關方面根據職責分工,密切協調配合,加強指導、監督和評估,確保實現《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和任務。各有關部門要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多規合一”改革的決策部署,不在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之外另設其他空間規劃。《規劃》實施中的重大事項要及時請示報告。
國務院
2023年12月12日
國務院關于《寧夏回族自治區
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的批復
國函〔2023〕79號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自然資源部:
自然資源部《關于報請批準〈寧夏回族自治區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的請示》(自然資發〔2023〕95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寧夏回族自治區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是寧夏回族自治區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請認真組織實施。寧夏回族自治區處于絲綢之路經濟帶通道樞紐,是西部陸海新通道建設的重要節點,是支撐西部大開發、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等國家戰略實施的重要地區。《規劃》實施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統籌發展和安全,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美麗新寧夏。
二、筑牢安全發展的空間基礎。到2035年,寧夏回族自治區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753萬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于1424萬畝;生態保護紅線不低于1.2萬平方千米;城鎮開發邊界擴展倍數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鎮建設用地規模的1.3倍以內;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建設用地使用面積下降不少于40%;用水總量不超過國家下達任務,其中2025年不超過72.8億立方米。明確自然災害風險重點防控區域,劃定洪澇等風險控制線,落實戰略性礦產資源、歷史文化保護等安全保障空間,全面錨固高質量發展的空間底線。
三、構建支撐新發展格局的國土空間體系。深入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區域重大戰略、主體功能區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鄉村振興戰略,促進形成主體功能明顯、優勢互補、高質量發展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保障絲綢之路經濟帶和西部陸海新通道建設,協同推進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
四、系統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發揮區域比較優勢,優化主體功能定位,細化主體功能區劃分,完善差別化支持政策。穩定銀川平原優質糧食生產基地,建設全國重要的綠色食品生產基地,因地制宜分區分類優化村莊布局,推動城鄉融合發展和鄉村振興。強化賀蘭山、六盤山生態安全屏障功能,堅持“四水四定”,統籌推進黃河水域、岸線、灘區、濕地等生態保護修復和系統治理,加強清水河、苦水河等河湖水域空間管控。強化銀川的區域中心作用,完善區域交通一體化布局,引導寧夏沿黃城市群一體化發展,形成支撐西北地區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引擎,強化固原市在寧夏南部地區的輻射作用,帶動周邊縣聯動發展。完善城鄉生活圈,增強城鄉公共服務能力,促進城鎮生態宜居、綠色發展。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為依托,加強基礎設施空間統籌,構建現代化基礎設施網絡。強化文化遺產與自然遺產整體保護和系統活化利用,健全文化遺產與自然遺產空間保護機制,加大對萬里長城(寧夏段)、西夏王陵等重要遺產的保護,構建文化資源、自然資源、景觀資源整體保護的空間體系,充分展示黃河文化特色,增進各族人民對偉大祖國、中華民族、中華文化的認同。
五、維護規劃嚴肅性權威性。《規劃》是對寧夏回族自治區國土空間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全區國土空間保護、開發、利用、修復的政策和總綱,必須嚴格執行,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違規變更。按照定期體檢和五年一評估的要求,健全各級各類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預警機制,將規劃評估結果作為規劃實施監督考核的重要依據。建立健全規劃監督、執法、問責聯動機制,實施規劃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做好規劃實施保障。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健全工作機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規劃》印發和公開,強化社會監督。組織完成地方各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詳細規劃、相關專項規劃編制工作,加快形成統一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強化對水利、交通、能源、農業、信息、市政等基礎設施以及公共服務設施、軍事設施、生態環境保護、文物保護、林業草原等專項規劃的指導約束,在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上協調矛盾沖突,合理優化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制度,發揮對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實施管理的統籌協調作用。依據國土空間規劃,統籌國土空間開發保護“一盤棋”,提升全區國土空間規劃、建設、治理水平。按照“統一底圖、統一標準、統一規劃、統一平臺”的要求,完善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系統和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建設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網絡,提高空間治理數字化水平。自然資源部要會同有關方面根據職責分工,密切協調配合,加強指導、監督和評估,加快建立《規劃》實施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確保實現《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和任務。各有關部門要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多規合一”改革的決策部署,不在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之外另設其他空間規劃。《規劃》實施中的重大事項要及時請示報告。
國 務 院
2023年8月17日
國務院關于《海南省國土空間規劃
(2021—2035年)》的批復
國函〔2023〕97號
海南省人民政府、自然資源部:
自然資源部《關于報請批準〈海南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的請示》(自然資發〔2023〕107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海南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是海南省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請認真組織實施。海南省是我國最大的經濟特區,在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大局中具有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規劃》實施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統籌發展和安全,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探索中國式現代化海南路徑。
二、筑牢安全發展的空間基礎。到2035年,海南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21.75萬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于638萬畝;生態保護紅線不低于1.76萬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態保護紅線不低于0.83萬平方千米;城鎮開發邊界擴展倍數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鎮建設用地規模的1.3倍以內;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建設用地使用面積下降不少于40%;大陸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于國家下達任務,其中2025年不低于63%;用水總量不超過國家下達指標,其中2025年不超過53億立方米;除國家重大項目外,全面禁止圍填海;嚴格無居民海島管理。明確自然災害風險重點防控區域,落實戰略性礦產資源、歷史文化保護等安全保障空間,嚴格優質岸線資源管理,全面錨固高質量發展的空間底線。
三、構建支撐新發展格局的國土空間體系。深入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區域重大戰略、主體功能區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鄉村振興戰略和海洋強國戰略,促進形成主體功能明顯、優勢互補、高質量發展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深入落實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的空間部署,加強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等重大國家戰略協同布局,打造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重要戰略支點。
四、系統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發揮區域比較優勢,優化主體功能定位,細化主體功能區劃分,完善差別化支持政策。加強耕地精細化利用,夯實國家熱帶現代農業基地,建設南繁育種基地,分類分區優化村莊布局,促進鄉村振興。建立以海南熱帶雨林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嚴格河湖水域空間管控,加強淺海水域、紅樹林、珊瑚礁、海草床及潟湖等濱海濕地保護,構建“山—廊—海—島”一體化的生態網絡。提升海口發展能級,打造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核心引領區,將三亞建成國際旅游消費中心核心功能區,打造世界級旅游度假目的地,打造城鄉生活圈,完善均等共享的公共服務體系,構建現代化產業發展空間,形成綠色低碳、宜居韌性、高質量發展的城鎮空間格局。統籌海岸線、海域、海島開發保護活動,節約集約利用淺海近岸,完善海島功能體系,持續優化海洋空間格局。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為依托,統籌協調各類基礎設施空間需求,加強海水淡化、雨洪水等非常規水利用,構建陸海統籌的現代化基礎設施網絡,提升國土空間承載能力。健全文化遺產與自然遺產空間保護機制,強化整體保護和系統活化利用,構建文化資源、自然資源、景觀資源整體保護的陸海一體空間體系,營造向海而生、椰風海韻的景觀特色,展現海洋文化魅力,把海南建設成為展示中華優秀文化的重要窗口。
五、維護規劃嚴肅性權威性。《規劃》是對海南省國土空間作出的全局安排,是省域國土空間保護、開發、利用、修復的政策和總綱,必須嚴格執行,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違規變更。按照定期體檢和五年一評估的要求,健全各級各類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預警機制,將規劃評估結果作為規劃實施監督考核的重要依據。建立健全規劃監督、執法、問責聯動機制,實施規劃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做好規劃實施保障。海南省人民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健全工作機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規劃》印發和公開,強化社會監督。組織完成地方各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詳細規劃、相關專項規劃編制工作,加快形成統一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統籌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強化對水利、交通、能源、農業、信息、市政等基礎設施以及公共服務設施、軍事設施、生態環境保護、文物保護、林業草原等專項規劃的指導約束,在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上協調矛盾沖突,合理優化空間布局。建立健全省市縣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制度,發揮對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實施管理的統籌協調作用。按照“統一底圖、統一標準、統一規劃、統一平臺”的要求,完善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系統和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建設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網絡,提高空間治理數字化水平。自然資源部要會同有關方面根據職責分工,密切協調配合,加強指導、監督和評估,確保實現《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和任務。各有關部門要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多規合一”改革的決策部署,不在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之外另設其他空間規劃。《規劃》實施中的重大事項要及時請示報告。
國 務 院
2023年9月15日
國務院關于《廣西壯族自治區
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的批復
國函〔2023〕149號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自然資源部:
你們關于報請批準《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的請示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自然資源部審查通過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是廣西壯族自治區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請認真組織實施。廣西壯族自治區是我國面向東盟開放合作的前沿和窗口,是我國西南中南地區重要安全屏障。《規劃》實施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統籌發展和安全,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廣西篇章。
二、筑牢安全發展的空間基礎。到2035年,廣西壯族自治區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872.00萬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于4306.00萬畝;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低于5.04萬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低于0.17萬平方千米;城鎮開發邊界擴展倍數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鎮建設用地規模的1.3倍以內;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建設用地使用面積下降不少于40%;大陸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于國家下達任務,其中2025年不低于37.4%;用水總量不超過國家下達指標,其中2025年不超過301.0億立方米;除國家重大項目外,全面禁止圍填海;嚴格無居民海島管理。明確自然災害風險重點防控區域,劃定洪澇、海洋災害、地質災害等風險控制線,落實戰略性礦產資源、歷史文化保護等安全保障空間,全面錨固高質量發展的空間底線。
三、構建支撐新發展格局的國土空間體系。深入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區域重大戰略、主體功能區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鄉村振興戰略和海洋強國戰略,堅持陸海統籌、江海聯動,促進形成主體功能明顯、優勢互補、高質量發展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對接融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服務西部陸海新通道建設,加快北部灣經濟區向海發展,主動對接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筑牢我國西南中南安全屏障,構建面向東盟的國際大通道,打造西南中南地區開放發展新的戰略支點,形成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與絲綢之路經濟帶有機銜接的重要門戶。
四、系統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發揮區域比較優勢,優化主體功能定位,細化主體功能區劃分,完善差別化支持政策。嚴格保護南寧盆地等農業生產空間,穩固糧食及糖料蔗生產基地,建設富硒農業等特色農產品優勢區。筑牢我國南方重要生態屏障,加強對重要江河源頭及生物多樣性富集區域的保護,提升水源涵養和水土保持功能。構建以西江水系為主體的千里綠色走廊,加強西江、柳江等流域和北部灣海岸帶保護修復,恢復珊瑚礁、海草床等海洋生態系統。嚴格河湖水域岸線空間管控,優化水資源利用結構,減少地下水用量,提升水資源安全保障能力。加強南寧都市圈建設,積極培育北部灣城市群,提升輻射帶動區域開放開發合作的能力,支持柳州創新發展先進制造業,提升桂林高品質旅游設施水平,推進沿邊開放地區邊境口岸建設,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健全現代化公共服務體系。完善城鄉生活圈,分區分類優化鄉村空間布局。優化海洋開發保護格局,推動環北部灣沿海城鎮、岸線、港口和現代向海經濟體系合理有序布局。提升自然災害防治能力,合理布局應急保障設施,構建安全韌性的綜合防災減災體系。統籌傳統和新型基礎設施空間布局,構建現代化基礎設施網絡。健全文化遺產與自然遺產空間保護機制,強化整體保護和系統活化利用,加強左江花山巖畫、桂林山水、靈渠、合浦漢墓群、三江侗寨、龍勝梯田等自然歷史文化遺產以及長征、左右江等紅色文化遺產保護,構建文化資源、自然資源、景觀資源整體保護的空間體系,彰顯壯美廣西的獨特地貌、山水景觀和民族文化特色。
五、維護規劃嚴肅性權威性。《規劃》是對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空間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全區國土空間保護、開發、利用、修復的政策和總綱,必須嚴格執行,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違規變更。按照定期體檢和五年一評估的要求,健全各級各類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預警機制,將規劃評估結果作為規劃實施監督考核的重要依據。建立健全規劃監督、執法、問責聯動機制,實施規劃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做好規劃實施保障。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健全工作機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規劃》印發和公開,強化社會監督。組織完成地方各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詳細規劃、相關專項規劃編制工作,加快形成統一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統籌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強化對水利、交通、能源、農業、信息、市政等基礎設施以及公共服務設施、軍事設施、生態環境保護、文物保護、林業草原等專項規劃的指導約束,在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上協調解決矛盾問題,合理優化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地方各級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制度,發揮對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實施管理的統籌協調作用。按照“統一底圖、統一標準、統一規劃、統一平臺”的要求,完善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系統和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建設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網絡,提高空間治理數字化水平。自然資源部要會同有關方面根據職責分工,密切協調配合,加強指導、監督和評估,確保實現《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和任務。各有關部門要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多規合一”改革的決策部署,不在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之外另設其他空間規劃。《規劃》實施中的重大事項要及時請示報告。
國務院
2023年12月18日
(此件公開發布)
國務院關于《內蒙古自治區國土空間規劃
(2021—2035年)》的批復
國函〔2023〕148號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自然資源部:
你們關于報請批準《內蒙古自治區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的請示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自然資源部審查通過的《內蒙古自治區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是內蒙古自治區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請認真組織實施。內蒙古自治區地處祖國北部邊疆,橫跨東北、華北、西北,是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祖國北疆安全穩定屏障、國家重要能源和戰略資源基地、國家重要農畜產品生產基地、我國向北開放重要橋頭堡。《規劃》實施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統籌發展和安全,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加快建設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建設內蒙古篇章。
二、筑牢安全發展的空間基礎。到2035年,內蒙古自治區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7050.00萬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于13382.82萬畝;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低于59.69萬平方千米;城鎮開發邊界擴展倍數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鎮建設用地規模的1.3倍以內;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建設用地使用面積下降不少于40%;用水總量不超過國家下達指標,其中2025年不超過196.3億立方米。明確自然災害風險重點防控區域,劃定洪澇等風險控制線,落實戰略性礦產資源、歷史文化保護等安全保障空間,全面錨固高質量發展的空間底線。
三、構建支撐新發展格局的國土空間體系。深入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區域重大戰略、主體功能區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鄉村振興戰略,促進形成主體功能明顯、優勢互補、高質量發展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深度融入共建“一帶一路”和中蒙俄經濟走廊建設,推動我國向北開放重要橋頭堡建設提質升級,加快建設以滿洲里口岸、二連浩特口岸為節點的向北開放東、中通道,強化口岸和腹地聯動發展,打造聯通內外的全域開放平臺,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西部大開發、東北振興,對接京津冀協同發展,堅持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積極融入和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
四、系統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發揮區域比較優勢,優化主體功能定位,細化主體功能區劃分,完善差別化支持政策。發揮農牧資源優勢,強化黑土地保護,支持符合條件的地方開展鹽堿地綜合利用,持續提升農牧區產能,打造國家重要農畜產品生產基地。加強大興安嶺、陰山山脈、賀蘭山山脈等生態建設,強化基本草原保護,實施荒漠化綜合治理,協同推進重要生態系統保護修復、京津風沙源治理、“三北”防護林體系建設等重大工程,構筑祖國北疆萬里綠色長城。強化呼和浩特的區域輻射帶動作用,推進呼包鄂城市一體化協同發展,加快滿洲里、二連浩特、甘其毛都、策克等重要邊境口岸城鎮建設,打造我國向北開放重要橋頭堡。聚焦優勢領域布局國家級創新平臺,為培育發展先進制造業集群提供空間保障,優化農牧區村莊布局,補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短板,完善城鄉生活圈,提升城鄉人居環境品質。完善城市和區域災害風險防控設施布局,加強干旱風沙、雪災等防治,增強極端天氣適應能力。加快規劃建設大型風光電基地,加強傳統能源與新能源綜合開發利用,鞏固國家重要能源和戰略資源基地。強化文化遺產與自然遺產整體保護和系統活化利用,健全文化遺產與自然遺產空間保護機制,構建文化資源、自然資源、景觀資源整體保護的空間體系,把生態效益更好轉化為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打造祖國北疆亮麗風景線。
五、維護規劃嚴肅性權威性。《規劃》是對內蒙古自治區國土空間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全區國土空間保護、開發、利用、修復的政策和總綱,必須嚴格執行,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違規變更。按照定期體檢和五年一評估的要求,健全各級各類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預警機制,將規劃評估結果作為規劃實施監督考核的重要依據。建立健全規劃監督、執法、問責聯動機制,實施規劃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做好規劃實施保障。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健全工作機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規劃》印發和公開,強化社會監督。組織完成地方各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詳細規劃、相關專項規劃編制工作,加快形成統一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統籌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強化對水利、交通、能源、農業、信息、市政等基礎設施以及公共服務設施、軍事設施、生態環境保護、文物保護、林業草原等專項規劃的指導約束,在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上協調解決矛盾問題,合理優化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地方各級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制度,發揮對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實施管理的統籌協調作用。按照“統一底圖、統一標準、統一規劃、統一平臺”的要求,完善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系統和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建設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網絡,提高空間治理數字化水平。自然資源部要會同有關方面根據職責分工,密切協調配合,加強指導、監督和評估,確保實現《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和任務。各有關部門要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多規合一”改革的決策部署,不在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之外另設其他空間規劃。《規劃》實施中的重大事項要及時請示報告。
國務院
2023年12月18日
(此件公開發布)
國務院關于《貴州省國土空間規劃
(2021—2035年)》的批復
國函〔2023〕151號
貴州省人民政府、自然資源部:
你們關于報請批準《貴州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的請示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自然資源部審查通過的《貴州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是貴州省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請認真組織實施。貴州省地處我國西南腹地,是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規劃》實施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以高質量發展統攬全局,圍繞建設西部大開發綜合改革示范區、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樣板區、內陸開放型經濟新高地、數字經濟發展創新區、生態文明建設先行區等重大任務,統籌發展和安全,努力開創百姓富、生態美的多彩貴州新未來。
二、筑牢安全發展的空間基礎。到2035年,貴州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021.00萬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于3612.00萬畝;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低于4.08萬平方千米;城鎮開發邊界擴展倍數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鎮建設用地規模的1.3倍以內;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建設用地使用面積下降不少于40%;用水總量不超過國家下達指標,其中2025年不超過117.0億立方米。明確自然災害風險重點防控區域,劃定洪澇等風險控制線,落實戰略性礦產資源、歷史文化保護等安全保障空間,全面錨固高質量發展的空間底線。
三、構建支撐新發展格局的國土空間體系。深入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區域重大戰略、主體功能區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鄉村振興戰略,促進形成主體功能明顯、優勢互補、高質量發展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積極融入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協同推進西部大開發和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深度對接粵港澳大灣區、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與滇中、北部灣、長江中游等城市群聯動發展,在新時代西部大開發上闖出新路。
四、系統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發揮區域比較優勢,優化主體功能定位,細化主體功能區劃分,完善差別化支持政策。嚴格保護集中分布的壩區耕地,拓展特色農業、都市農業等生產空間,加強水土流失和石漠化耕地治理,鞏固中國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建設。筑牢長江、珠江上游生態安全屏障,建設生物多樣性保護網絡,加強烏蒙山、苗嶺、武陵山、大婁山四大山脈及烏江、赤水河等八大水系生態保護修復,科學推進國土綠化,嚴格河湖水域空間管控,在長江干流和赤水河等長江支流岸線實施產業準入負面清單管理,加強水資源戰略儲備,提升應急保障能力。促進貴陽都市圈一體化布局,積極培育黔中城市群,推進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設,提升遵義、畢節、安順、凱里、都勻、六盤水等城市的區域輻射帶動作用,統籌布局公共服務設施體系,完善城鄉生活圈,分類引導小城鎮發展,優化村莊布局,提升城鄉人居環境品質。引導優勢產業集中集聚,保障科技創新和現代產業發展空間。完善粵港澳—成渝主軸、滬昆走廊、西部陸海走廊等建設,建立高效快捷現代物流體系和交通運輸體系,統籌傳統和新型基礎設施空間布局,加強清潔能源開發利用,建設新型綜合能源基地。優化防災減災救災設施區域布局,提高國土空間安全韌性。強化文化遺產與自然遺產整體保護和系統活化利用,健全文化遺產與自然遺產空間保護機制,加強中國南方喀斯特、中國丹霞、梵凈山、海龍屯土司遺址等世界遺產以及紅色文化遺產保護,統籌風景名勝資源保護利用,突出地域文化特色,為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提供空間保障,構建文化資源、自然資源、景觀資源整體保護的空間體系。
五、維護規劃嚴肅性權威性。《規劃》是對貴州省國土空間作出的全局安排,是省域國土空間保護、開發、利用、修復的政策和總綱,必須嚴格執行,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違規變更。按照定期體檢和五年一評估的要求,健全各級各類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預警機制,將規劃評估結果作為規劃實施監督考核的重要依據。建立健全規劃監督、執法、問責聯動機制,實施規劃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做好規劃實施保障。貴州省人民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健全工作機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規劃》印發和公開,強化社會監督。組織完成地方各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詳細規劃、相關專項規劃編制工作,加快形成統一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統籌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強化對水利、交通、能源、農業、信息、市政等基礎設施以及公共服務設施、軍事設施、生態環境保護、文物保護、林業草原等專項規劃的指導約束,在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上協調解決矛盾問題,合理優化空間布局。建立健全省市縣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制度,發揮對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實施管理的統籌協調作用。按照“統一底圖、統一標準、統一規劃、統一平臺”的要求,完善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系統和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建設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網絡,提高空間治理數字化水平。自然資源部要會同有關方面根據職責分工,密切協調配合,加強指導、監督和評估,確保實現《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和任務。各有關部門要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多規合一”改革的決策部署,不在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之外另設其他空間規劃。《規劃》實施中的重大事項要及時請示報告。
國務院
2023年12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國務院關于《青海省國土空間規劃
(2021—2035年)》的批復
國函〔2023〕159號
青海省人民政府、自然資源部:
你們關于報請批準《青海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的請示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自然資源部審查通過的《青海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是青海省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請認真組織實施。青海省地處青藏高原,是國家生態安全重要屏障,是實施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戰略的關鍵區域。《規劃》實施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統籌發展和安全,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推進生態文明先行區、循環經濟發展先行區、民族團結進步先進區建設,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建設青海篇章。
二、筑牢安全發展的空間基礎。到2035年,青海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38.70萬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于737.11萬畝;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低于29.64萬平方千米;城鎮開發邊界擴展倍數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鎮建設用地規模的1.3倍以內;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建設用地使用面積下降不少于40%;用水總量不超過國家下達指標,其中2025年不超過29.6億立方米。明確自然災害風險重點防控區域,劃定洪澇、地震等風險控制線,落實戰略性礦產資源、歷史文化保護等安全保障空間,全面錨固高質量發展的空間底線。
三、構建支撐新發展格局的國土空間體系。深入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區域重大戰略、主體功能區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鄉村振興戰略,促進形成主體功能明顯、優勢互補、高質量發展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貫徹落實新時代推進西部大開發、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戰略部署,共建蘭州—西寧城市群,加強與關中平原、寧夏沿黃、天山北坡等城市群的協同發展,推動共建“一帶一路”,合力將青藏高原打造成為全國乃至國際生態文明高地。
四、系統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嚴格落實主體功能區布局,細化主體功能區劃分,完善差別化支持政策。全面加強保障國家生態安全的主體功能,將三江源保護作為重中之重,加強環青海湖地區和祁連山生態保護,持續推進雪山冰川、江源流域、湖泊濕地、草原草甸、沙地荒漠等生態治理修復,鞏固青藏高原生物多樣性生態功能,綜合治理水土流失,穩固提升水源涵養能力,嚴格長江、黃河、瀾滄江、青海湖等重要江河湖泊的空間管控,承擔好保護“中華水塔”的重大使命。鞏固河湟谷地、泛共和盆地、柴達木盆地、三江源地區農牧業發展空間,科學發展設施農業,打造綠色有機農畜產品輸出地。著力構建現代化西寧—海東都市圈,提升格爾木市、玉樹市、共和縣等城市和縣城的輻射帶動作用,支持縣城和特色鎮發展,分區分類優化農牧區村莊布局,實現生態保護和民生保障相協調,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提高農牧區公共服務可及性和均等化水平。推動土地資源、水資源節約集約高效利用,保障綠色低碳循環產業發展空間需求。加強戰略性資源的儲備保護和有序利用,加快建設世界級鹽湖產業基地,打造國家清潔能源產業高地。完善城市和區域災害風險防控設施布局,加強洪澇、地震等自然災害防治。健全文化遺產與自然遺產空間保護機制,強化文化遺產與自然遺產整體保護和系統活化利用,構建文化資源、自然資源、景觀資源整體保護的空間體系,加強自然與歷史文化資源保護,打造國際生態旅游目的地,突出地域文化特色,彰顯高原自然和人文魅力。
五、維護規劃嚴肅性權威性。《規劃》是對青海省國土空間作出的全局安排,是省域國土空間保護、開發、利用、修復的政策和總綱,必須嚴格執行,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違規變更。按照定期體檢和五年一評估的要求,健全各級各類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預警機制,將規劃評估結果作為規劃實施監督考核的重要依據。建立健全規劃監督、執法、問責聯動機制,實施規劃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做好規劃實施保障。青海省人民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健全工作機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規劃》印發和公開,強化社會監督。組織完成地方各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詳細規劃、相關專項規劃編制工作,加快形成統一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統籌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強化對水利、交通、能源、農業、信息、市政等基礎設施以及公共服務設施、軍事設施、生態環境保護、文物保護、林業草原等專項規劃的指導約束,在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上協調解決矛盾問題,合理優化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制度,發揮對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實施管理的統籌協調作用。按照“統一底圖、統一標準、統一規劃、統一平臺”的要求,完善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系統和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建設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網絡,提高空間治理數字化水平。自然資源部要會同有關方面根據職責分工,密切協調配合,加強指導、監督和評估,確保實現《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和任務。各有關部門要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多規合一”改革的決策部署,不在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之外另設其他空間規劃。《規劃》實施中的重大事項要及時請示報告。
國務院?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國務院關于《黑龍江省國土空間規劃
(2021—2035年)》的批復
國函〔2024〕7號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自然資源部:
你們關于報請批準《黑龍江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的請示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自然資源部審查通過的《黑龍江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是黑龍江省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請認真組織實施。黑龍江省地處東北亞中心區域,是國家重要商品糧生產基地、重型裝備生產制造基地、重要能源及原材料基地、北方生態安全屏障、向北開放新高地。《規劃》實施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統籌發展和安全,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在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中奮力開創黑龍江高質量發展新局面。
二、筑牢安全發展的空間基礎。到2035年,黑龍江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4993.00萬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于20327.00萬畝;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低于15.13萬平方千米;城鎮開發邊界擴展倍數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鎮建設用地規模的1.3倍以內;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建設用地使用面積下降不少于40%;用水總量不超過國家下達指標,其中2025年不超過363.3億立方米。明確自然災害風險重點防控區域,劃定洪澇等風險控制線,落實戰略性礦產資源、歷史文化保護等安全保障空間,全面錨固高質量發展的空間底線。
三、構建支撐新發展格局的國土空間體系。深入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區域重大戰略、主體功能區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鄉村振興戰略,促進形成主體功能明顯、優勢互補、高質量發展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積極參與中蒙俄經濟走廊建設,深度融入共建“一帶一路”,完善面向東北亞開放的交通運輸網絡,推動口岸集群發展和對外開放平臺建設。
四、系統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發揮區域比較優勢,優化主體功能定位,細化主體功能區劃分,完善差別化支持政策。以發展現代化大農業為主攻方向,加快建設現代農業大基地、大企業、大產業,加強黑土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把發展農業科技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創新農業經營方式,提高糧食生產綜合效益,當好國家糧食安全“壓艙石”。加快推進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建設,構建以珍稀動植物為重點的生物多樣性保護網絡,嚴格實施黑龍江、松花江、嫩江等河湖水域空間保護和分類管控,加強扎龍、洪河等濕地保護修復,筑牢東北森林帶生態屏障。建設哈爾濱都市圈,大力發展區域中心城市,完善邊境地區城鎮功能布局,分區分類優化村莊布局,科學統籌各類公共服務資源配置,構建宜居宜業城鄉生活圈。統籌傳統和新型基礎設施空間布局,加快建設重要陸路通道、河海航道、能源管道等基礎設施。優化防災減災救災設施區域布局,提高國土空間安全韌性。健全文化遺產與自然遺產空間保護機制,強化文化遺產與自然遺產整體保護和系統活化利用,加強渤海國上京龍泉府遺址、金上京遺址等歷史文化遺產以及紅色文化遺產保護,守護好原生態風貌,構建文化資源、自然資源、景觀資源整體保護的空間體系。
五、維護規劃嚴肅性權威性。《規劃》是對黑龍江省國土空間作出的全局安排,是省域國土空間保護、開發、利用、修復的政策和總綱,必須嚴格執行,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違規變更。按照定期體檢和五年一評估的要求,健全各級各類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預警機制,將規劃評估結果作為規劃實施監督考核的重要依據。建立健全規劃監督、執法、問責聯動機制,實施規劃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做好規劃實施保障。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健全工作機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規劃》印發和公開,強化社會監督。組織完成地方各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詳細規劃、相關專項規劃編制工作,加快形成統一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統籌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強化對水利、交通、能源、農業、信息、市政等基礎設施以及公共服務設施、軍事設施、生態環境保護、文物保護、林業草原等專項規劃的指導約束,在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上協調解決矛盾問題,合理優化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制度,發揮對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實施管理的統籌協調作用。按照“統一底圖、統一標準、統一規劃、統一平臺”的要求,完善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系統和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建設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網絡,提高空間治理數字化水平。自然資源部要會同有關方面根據職責分工,密切協調配合,加強指導、監督和評估,確保實現《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和任務。各有關部門要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多規合一”改革的決策部署,不在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之外另設其他空間規劃。《規劃》實施中的重大事項要及時請示報告。
國務院
2024年1月9日
(此件公開發布)
來源:浙江、吉林、海南省人民政府等、中國政府網。
近來,“數字化轉型”成了一個高頻詞,且熱度不斷在增高。業內許多人士都在談論這個話題,大有誰不談“數字化轉型”誰就是個“落伍者”之狀。為便于在相同語境下討論問題,今天我也湊個熱鬧,以“數字化轉型”為題,談一點粗淺認識,就教于同行。